有關本縣「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推動輔導訪視」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12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00026544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推動輔導訪視初評,請貴校繳交以下相關文件:
(一)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推動輔導訪視自評表(如附件一):填寫完畢請逐級核章,並於110年10月12(星期二)中午前將自評表送至教育處體育保健科環境教育承辦人(一律繳交紙本、A 3 格式雙面列印) , WORD編輯檔請至https://reurl.cc/GbbgRx下載。
(二)自評表及各項成果檔案請於110年10月15日(星期五)前至「單一窗口-成果彙整-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推動輔導訪視」上傳相關執行成果(請上傳PDF檔);亦請至新竹縣環境教育暨能源資訊網(https://dyna.hcc.edu.tw/campus/web/index1.php?wid=563)確認各相關資料上傳成功。
三、事涉評比,請貴校務必準時繳交,逾期、未繳交或委員評分未達70分者,將列入複評追蹤輔導學校名單,將來須提送改進計畫或接受輔導訪視;初評委員評分90分以上學校可優先提計畫申請環保局2萬元經費補助。
四、本府預定於110年11月9日(星期二)上午至本縣關西國中進行複評,需複評學校名單詳見附件二,複評相關事宜將另案發文,每組別擇出環境教育優異三所學校進行實地訪評,各組進入實地訪評擇出一所特優學校及二所優等學校,環保局將頒發特優學校新台幣3萬元獎金及學校有功人員敘獎6名,優等學校新台幣各2萬元及學校有功人員敘獎5名,以資鼓勵。
五、檢送「110年度學校環境教育推動輔導訪視自評表」及「新竹縣110年至113年度永續校園及環境教育輔導訪視分組表」各1份。
六、倘有相關問題:
(一)上傳資料系統相關問題請洽新社國小學務處張主任,電話:(03)5552026,分機301。
(二)環境教育自評表相關問題請洽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承辦人,電話:(03)5518101,分機286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