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

科技創新・國際視野・扎根閱讀・深耕藝文

:::

重申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,請各校務必遵守本府及教育部相關規定,俟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疫管署)解除疫情三級警戒後,方能為學年度(調整教室)轉換、通知個人物品及畢業典禮禮品證書……等物品領取;倘學生或家長確有必要領用之需求,請逕洽或聯繫學校,遵照相關防疫安全措施與手續,以個案處理,請查照。


重要公告性:急件 (公告編號:27394)
發佈日期:110-06-01 12:04:34
瀏覽人次:5161
最後更新日期:110-06-01 12:13:41
E-Mail:
公告者:郭成隆
聯絡電話:03-5518101#2887
公告單位:學務管理科
發文字號:
對象:本縣國民中小學及縣立高中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67794號函暨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病字第1100200495號公告辦理。
二、因應疫管署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提升全國COVID-19疫情到三級警戒,及110年5月25日宣布延長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至110年6月14日,並指揮中心指示,在全國COVID-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,應避免不必要移動、活動或集會。
二、重申為降低社區感染之風險,本府已請各級學校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,並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,請學校務必遵守相關教育法規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,以免受罰。
三、另請學校落實校園門禁管制、體溫測量、實名制登記、並加強對教職員工生關懷與衛教宣導、校園定期消毒、維持通風、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等相關健康管理措施。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