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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招聘本指員】有關本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指導員招聘1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府招募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指導員2名(客語1名、閩語或原語計1名)。
三、招募對象:本縣所屬高中、國中及國小現任正式教師。
四、本府就下列條件之一之現任正式教師擇優聘任之:
(一)取得客家語、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資格。
(二)取得一百零二年以前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資格,或一百零三年以後通過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考試。
五、工作項目及權益依本土語文指導員設置要點及教師法等相關規定。
六、本土語文指導員之聘任,以商借方式處理為原則,聘期以每學年一聘為原則,教育局得視各本土語文指導員之該年表現情形續聘之,每次續聘之聘期為一學年。本土語文指導員每週返校擔任本土語文教學節數,以二節為原則。
七、報名期限:自公告即日起至114年5月23日(星期五)16時止。
八、面談時間:另行聯繫,面談時請備齊教師證、語言能力認證證書或本土語文教學年資等相關文件以利檢核。
九、歡迎對本土教育業務有興趣之教師踴躍報名,填寫附件「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指導員基本資料表」(如附件),並將電子檔寄至教育局本土語文指導員賴老師處hs2308@jcjh.hcc.edu.tw,若有相關問題亦可電洽(03)5518101#2889。